导读:拓荆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等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 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 号― ―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尚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2.97%股份、上海 泰纳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无锡宽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 号――重大资 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说明如下: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 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36 个月 内不存在因涉嫌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