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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新源: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导读:科创新源: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6)第11485号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及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科创新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科创新源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及相关规定编制,反映了科创新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科创新源本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科创新源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条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2026年7月10日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及相关规定,科创新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编制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6号),本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4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103,697股,发行价格为20.98元/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13.56万元,扣除承销商中介费等相关上市费用人民币243.6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9.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22〕B113号)。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对应专用账户亦已全部注销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户名称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期末余额备注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深圳光明支行7783438638284,169.90-已注销
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32250199744000001746--已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未发生变更使用的情形。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29日,本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3,417.49万元。2022年12月9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417.4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事项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2〕第08907号),截至2022年12月12日,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五、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承诺全部用于新建新能源汽车钎焊式水冷板项目共计4,169.9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对该项目共投入募集资金4,173.01万元,实际投入金额较承诺投入额4,169.90万元多出3.11万元,该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已全部投入募投项目。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不及预期的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未达预期,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一是行业竞争格局变化导致产品价格承压,产品盈利空间受到挤压;二是公司产品需根据客户车型进行定制化开发,项目定点至量产阶段涉及较长的技术验证与产线建设周期,量产前准备时间有所延长;三是部分量产项目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产量释放节奏慢于规划,产能利用率处于相对低位,叠加固定成本分摊因素,对项目整体毛利率产生阶段性不利影响。

七、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发行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前次募集资金人民币净额4,173.01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累计使用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之间的差额为利息收入。募集资金均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10日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413.56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173.0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173.0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022年度3,573.50
2023年度599.51
2024年度-
2025年度-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
1新建新能源汽车钎焊式水冷板项目新建新能源汽车钎焊式水冷板项目4,169.904,169.904,173.014,169.904,169.904,173.013.11100.00%
合计--4,169.904,169.904,173.014,169.904,169.904,173.013.11100.00%

注1:前次募集资金总额4,413.5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保荐及承销费用含增值税)的募集净额为4,169.90万元,全部用于新建新能源汽车钎焊式水冷板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对该项目共投入募集资金4,173.01万元,实际投入金额较承诺投入额4,169.90万元多出3.11万元,该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已全部投入募投项目。

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3年度(注1)2024年度2025年度
1新建新能源汽车钎焊式水冷板项目40.61%8,307.93-197.46-1,139.11-1,708.63-3,045.20
合计-40.61%8,307.93-197.46-1,139.11-1,708.63-3,045.20

注1:新建新能源汽车钎焊式水冷板项目于2023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年12月正式投入量产,2023年度实际运营时间仅为1个月,产能尚处于爬坡阶段,2023年实现效益为投产首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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