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山鼎: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分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分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审理中(尚待开庭),公司被冻结财产系因申请人提出的诉 前财产保全申请所致。
2、公司(含子公司及其分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本次涉案的金额:3,020.00 万元。
4、本案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分公司华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华图 教育科技南京分公司”)与申请人南京迪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松酒店”)签署 的《房屋租赁协议》纠纷,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为保障该地区业务正 常运营,我方已另行签订新场地租赁协议,并完成场地升级工作。鉴于本次涉诉案件尚未开庭, 最终该诉讼的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图教育科技”)及华图教育科技南京分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 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案号:(2026)苏0115 民初12997 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如下:
申请人迪松酒店与被申请人华图教育科技南京分公司、华图教育科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一案中,申请人迪松酒店向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保全被 申请人华图教育科技南京分公司、华图教育科技名下的财产,并提供财产保全担保函作为担 保。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华图教育科技南京分公司、华图教育科技名下价值3,020.00 万元的财产 (财产线索:财产线索一:华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山西路支行,银行账户:01******13;财产线索二:华图教育科技有
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银行账户:02******30)。
经公司查询,华图教育科技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 路支行,银行账户:02******30)本次被冻结资金为3,020.00 万元。
二、本次所涉及诉讼案件情况
近日,根据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及公司落 实的相关情况,迪松酒店与华图教育科技南京分公司、华图教育科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中,原告迪松酒店诉讼请求如下:
1、请求判令被告1 华图教育科技南京分公司赔偿原告损失以及支付违约金合计人民币 3020 万元(含律师费20 万元)以及利息(以3,020.00 万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起诉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判令被告2 华图教育 科技对上述款项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2、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迪松酒店诉前财产保全冻结金额为3,02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为22.50%,占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比例为5.2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被 冻结资金合计为3,071.97 万元,未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2、鉴于本次涉诉案件尚未开庭,最终该诉讼的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期 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所涉及诉讼事项外,公司(含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依法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积极与相关各方开展沟通,尽快 推动上述纠纷事项妥善解决。
特此公告。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