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飞凯材料: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 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董事会秘书严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严帅先生因个人原因,决定辞去公 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严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严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原定任期为2026 年5 月12 日至2029 年5 月11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严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3,5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004%(本公告中所述公司“总股本”均以2026 年7 月17 日收 市后公司总股本570,033,250 股为依据计算);持有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 该部分股份后续将按照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 进行处理。严帅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 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股份变动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严帅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做出的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说明
严帅先生辞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日常经营管 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并完成董事会秘书的 聘任工作。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上 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由董事长 ZHANG JINSHAN 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下:
公司董事长ZHANG JINSHAN 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
办公电话:021-50322662
传 真:021-50322661
电子邮箱:investor@phichem.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2999 号
邮政编码:201908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