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正泰电源: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 股股 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 元/股(含),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0 亿元(含),回购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6 年7 月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 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6 年7 月17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8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2%,最高成交 价为22.4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45 元/股,成交总金额约1,759.17 万元(不含 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
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 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