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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能源: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导读:三峡能源: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905证券简称:三峡能源公告编号:2026-035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增持主体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是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三峡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415,252,0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4%;通过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99%;通过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9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

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三峡集团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交易方式,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高于人民币30亿元,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结合资本市场行情择机开展股票增持,资金来源为三峡集团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

导致延迟或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增持主体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是?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__________
持股数量8,415,252,095股
持股比例(占总股本)29.44%
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是否披露增持计划?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除本次增持计划外,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2025年4月9日分别披露了控股股东三峡集团的增持计划。自2023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16日期间,三峡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4,48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2253%,累计增持股份的金额为300,088,411.14元。自2025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8日期间,三峡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0,766,79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1.2270%,累计增持股份的金额为1,500,897,227.54元。增持计划均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17日、2025年4月9日、2026年4月10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否
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主体是否存在减持情况?是?否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000,000,00020.99%三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998,000,0003.49%三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合计6,998,000,00024.48%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主体名称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拟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
拟增持股份种类公司A股
拟增持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拟增持股份金额A股: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高于人民币30亿元
拟增持股份数量不适用
拟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不适用
拟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结合资本市场行情择机开展股票增持。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2026年7月20日~2027年7月19日
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拟增持主体承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三、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导致延迟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实施增持计划。

(三)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0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