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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星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预留授予日)

导读:澄星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预留授予日)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预留授予日)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认真核实后,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相符;

2、本次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 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和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限制性 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5、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有关授 予日的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6 年7 月20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25 名激励对象授予285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21 元/股。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7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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