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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导读:华新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188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9.3541%)的股东海南恒易有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易有业”),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3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3373%);其中,公司董事长张军通过恒易有业持有公司股份19,846,000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5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5040%);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建明通过恒易有业持有公司股份3,499,000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7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2923%);公司董事张玉林通过恒易有业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7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0660%);恒易有业其他合伙人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5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4738%)。上述股东拟于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个交易日之后的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减持(窗口期不减持)。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恒易有业出具的《关于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目前,恒易有业未减持公司股份,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不再减持原计划额度内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易有业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本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未发生变化,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1、股东名称:海南恒易有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恒易有业直接持股情况:

公司股东海南恒易有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海南恒易有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840,0009.19%9.33%
合计27,840,0009.19%9.33%

注:公司总股本为302,973,182股。剔除公司最新截至2026年1月16日回购专用账户内的5,348,938股后,总股本为297,624,244股。

(2)恒易有业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股情况:

持股人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占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比例持股人在上市公司任职
张军19,846,0006.55%6.65%董事长
王建明3,499,0001.15%1.17%董事、总经理
张玉林500,0000.17%0.17%职工董事
合计23,845,0007.87%7.99%-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海南恒易有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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