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大烨智能: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导读:大烨智能: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0证券简称:大烨智能公告编号:2026-03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7月20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800万股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5.74元/股

4、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7月2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800万股,授予价格为5.74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一)激励工具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6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核心业务(技术)骨干(6人)800.0080.00%2.52%
预留部分200.0020.00%0.63%
合计1,000.00100.00%3.16%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该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四)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5.74元,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关于归属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归属安排应当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及各期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若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及各期归属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一致。若预留部分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及各期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当期归属的条件未成就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六)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满足全部指标)
第一个归属期2026年含税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且回款率达到55%
第二个归属期2027年含税营业收入达到6.5亿元;且回款率达到60%
第三个归属期2028年含税营业收入达到8.5亿元;且回款率达到65%

若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满足全部指标)
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2027年含税营业收入达到6.5亿元;且回款率达到60%
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2028年含税营业收入达到8.5亿元;且回款率达到65%

注:

1、上述“含税营业收入”为合并报表口径包含增值税的营业收入;

2、上述“回款率”计算口径为考核年度回款金额/(该考核年度期初未回款金额+该考核年度含税营业收入),其中年度回款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供应链票据等方式的回款。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C”“D”五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考评结果SABC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90%80%60%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则由公司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2026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自2026年7月3日起至2026年7月13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并于2026年7月14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

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202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7月2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800万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6年7月20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800万股

(三)首次授予人数:6人

(四)首次授予价格:5.74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核心业务(技术)骨干(6人)800.0080.00%2.52%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800.0080.00%2.52%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

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该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六、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来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于2026年7月20日对首次授予的800.00万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如下:

(1)标的股价:5.36元/份(2026年7月20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3)历史波动率:24.18%、26.53%、24.33%(分别采用深证成指最近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14%、1.27%、1.29%(分别采用中债国债1年期、2年期、3年期的到期收益率)。

经测算,公司于首次授予日2026年7月20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00万股,合计需摊销费用491.75万元,2026年-2029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2026年(万元)2027年(万元)2028年(万元)2029年(万元)
491.75114.52223.07115.4838.68

注:

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

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经初步预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对公司相关各期经营业绩有所影响,但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七、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在授予日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

八、激励对象归属时认购公司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或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等。

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次获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五)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符合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7月20日,并同意以5.74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授予8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授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涉及首次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授予已经满足《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和《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授予条件;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大

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20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