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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烨智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导读:大烨智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的核查意见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就有关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业务(技术)骨

干,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四、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次获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

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

五、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符合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6 年7 月20 日,并同意以5.74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6 名激励对象授予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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