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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运: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导读:永泰运: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薛健先生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等相关材料进 行了核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 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 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 经验和职业素养。薛健先生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薛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7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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