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永泰运: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导读:永泰运: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永夫先生 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韩恬宇先生(简历 附后)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韩恬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 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 号升阳泰大厦6 楼

办公电话:0574-27661599

传真:0574-87730966

电子邮件:hanty@yongtaitrans.com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1 日

附件:

董事会秘书简历

韩恬宇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12 月出生,本科 学历。

近五年从业经历:2019 年2 月至2021 年12 月,担任首都银行(中国)有 限公司上海分行公司业务四部总经理;2022 年1 月至2024 年9 月,担任首都银 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助理副总裁、公司业务一部总经理;2024 年10 月 至今,担任公司资金管理部总经理。

韩恬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 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韩恬宇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 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三次以 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韩恬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