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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长缆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2026 年7 月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 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 于2026 年7 月20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 名,实际出席董事11 名。李世辉先生、徐阳先 生、蚁泽沛先生、范进学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俞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定。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俞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促进公 司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自 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以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本次回购的股份可以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开始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

销。

2、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2,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50 元/股(含),回购价格区间上限未 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 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5、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按本次拟回购金额上限2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0.50 元/股(含)进行 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额约为10,731,707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5.56%;按本 次拟回购金额下限18,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0.50 元/股(含)进行测算,预 计回购股份总额约为8,780,488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55%。具体回购股份 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 量。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三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股份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股份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 即实施完毕,亦即股份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 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股份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 并予以实施。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 个交易日及以 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长缆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 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以及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 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间、数量和金额的调整);

(2)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3)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数 量等;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相 关议案。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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