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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瑞电子: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导读:达瑞电子: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20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5 年6 月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同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激励 计划的实施。

(二)2025 年6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本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三)2025 年7 月2 日至2025 年7 月11 日,公司在公示栏对本激励计划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公司于2025 年7 月11 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5 年7 月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 年7 月17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 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

(六)2025 年7 月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日,律师出具了 相应法律意见书。

(七)2026 年6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日,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书。

(八)2026 年7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 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日, 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失去激励资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6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人员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前述激励对象根据 本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11.76 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 司作废处理。

(二)因部门层面业绩考核原因不能归属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4 名激励对象因所属部门当年度业绩考 核“不合格”,所属部门层面可归属比例为0%,上述4 名激励对象其已获授尚 未归属的2.94 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2025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共计作废14.70 万股。

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登记期间,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则已获授尚未办 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 的认购资金;如有激励对象因资金筹集不足等原因放弃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转 入下个归属期,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6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1.76 万股限 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4 名激励对象因所属部门2025 年业绩考 核不合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94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处理。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不得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70 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 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47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 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63.7980 万股;1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4.70 万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并办理相关股份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作废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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