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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导读:伟时电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07号文《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208,36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97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583,695,764.05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剩余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822,913.15元(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总计人民币29,766,309.38元,其中截至2020年9月22日止公司已预付承销保荐费人民币943,396.23元及增值税人民币56,603.77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554,872,850.90元,募集资金到账金额扣除预付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9月22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第0053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具体如下:

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账户状态
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8112001012100559929本次注销
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市陆家支行10530901040060186本次注销
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89070078801900001948本次注销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53,723,948.89元(包括扣除手续费后的理财和利息收入净额)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公告2026-036),并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前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就其与相关方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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