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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电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导读:大洋电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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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山大洋电 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注销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届满而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以及第三个行权期因激励对象离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E 等情形不满 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同意注销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399,796 份。

二、关于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是否成就及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5 年度业绩满足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 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可行权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符合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行权规定。除因离职原因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和因绩效考核结果为E, 当期可行权份额的比例为0%的人员之外,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可 行权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 权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886 名激励对象在第 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2,458,872 份。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7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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