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维琪科技: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公告编号:2026-089证券代码:874747 证券简称:维琪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会议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长源社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D3 栋2401会议室
(五)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4日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6年8月3日15:00―2026年8月4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七)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会议(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普通股 | 874747 | 维琪科技 | 2026年7月28日 |
2.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 议案编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普通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调整公司2026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 √ |
订了《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7月 20 日于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6-092)。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修订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7月 20 日于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 2026-09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6-094)、《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6-095)、《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 2026-09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 2026-097)、《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 2026-098)。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3-4);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2.00),回避表决股东为(丁文锋、王浩、赖燕敏、张永清、深圳市维聚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维聚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议案不存在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应持有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8月4日13:30-14:3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长源社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D3
栋2401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755-86702796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