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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勤技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导读:华勤技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证券代码:

603296证券简称:华勤技术公告编号:

2026-067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含);●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勤技术”或“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票;●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个月、未来

个月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

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未使用完毕的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3、存在因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以及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进而无法实施本次回购的风险;

4、存在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风险,进而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召开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7/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6年7月21日~2026年10月20日
方案日期2026/7/20
预计回购金额15,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100元/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150万股~200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0.10%~0.13%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B886381966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创造更大价值,为股东带来持续、稳定的回报。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

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拟回购数量(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150―2000.10-0.1315,000―20,000

注:上表中拟回购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系基于拟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及本次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宜,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本次回购前回购后(按回购下限计算)回购后(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A股1,421,938,90393.781,421,938,90393.781,421,938,90393.78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23,342,85241.11623,342,85241.11623,342,85241.1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798,596,05152.67798,596,05152.67798,596,05152.67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15,9470.011,715,9470.112,215,9470.15
H股94,262,5606.2294,262,5606.2294,262,5606.22
股份总数1,516,201,463100.001,516,201,463100.001,516,201,463100.00

注:1、上表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股份总数”中均包括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拟回购注销10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8,431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限制性股票尚未履行相关回购注销程序。

2、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6年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036.4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67.72亿元,流动资产

780.37亿元。若按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亿元(含)测算,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的

0.19%,占归属于上市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

0.75%,占流动资产的

0.26%。

根据前述数据测算,结合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上市公司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邱文生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吴振海先生,董事陈晓蓉女士,职工代表董事、财务负责人奚平华女士,副总经理张文国先生,副总经理王志刚先生,董事会秘书李玉桃女士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个月内存在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前述人员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H股股份,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78,600股,合计增持金额人民币2,558.35万元。详见公

司于2026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A股及H股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前述增持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除此以外,公司其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减持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邱文生先生计划自2026年7月21日起6个月内,使用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H股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H股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个月、未来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经问询,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果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届时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如果后续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需要);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设立及维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

6、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未使用完毕的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三)存在因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以及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进而无法实施本次回购的风险。

(四)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关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最新规定调整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6381966

(二)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