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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雪节能: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导读:晶雪节能: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10证券简称:晶雪节能公告编号:2026-026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贾熙先生予以回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贾熙先生担任韦思环境(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韦思环境”)董事,现确认韦思环境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韦思环境发生的交易确认为关联交易。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新增关联方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贾熙先生的书面通知,其本人受聘担任韦思环境(江苏)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基于该条关于关联法人的认定标准,公司将韦思环境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2、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2026年度拟新增与韦思环境发生的日常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83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2026年度原预计金额2026年预计增加关联交易金额截至2026年6月30日实际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韦思环境产品销售01500302.21
向关联人出租资产韦思环境房屋租赁0330124.92

注:1、上述金额为预计交易金额,该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以最终根据会计准则相关处理为准。

3、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6年7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贾熙先生予以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韦思环境(江苏)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EQ52068F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7月4日

法定代表人:潘国俊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禾香路25号6号楼(G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防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韦思环境(江苏)有限公司10%的股权,总经理贾熙先生担任韦思环境董事一职。

2、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韦思环境依法存续,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正常运转,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显著偏离市场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定价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额度范围内,按照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双方均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根据关联方的新增情况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公司与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范围,能够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董事会意见本次审议的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

因此类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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