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蓝思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思科技”)《2026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 励计划》”)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 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进 行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 价格(含预留部分)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对《2026 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调整。
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
工,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备《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 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权激励权益的情形,根据《管 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以 2026 年7 月2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25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15,726,740 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2,906,960 股。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二六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