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莱特光电: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导读:莱特光电: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 落实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30 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再融资) 〔2026〕133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上交所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发出《落实函》要求公司落实相关事项并回复。

公司收到《落实函》后,会同中介机构结合公司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对《落实函》 中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及逐项落实,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 等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豁免版)》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 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2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