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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智达: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公告

导读:精智达: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27证券简称:精智达公告编号:2026-073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年7月20日?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第二批次):12.00万股,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

额9,412.8154万股的0.127%。?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确定2026年7月20日为预留授予日,以234.69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激励计划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6年3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20)。

3、2026年4月1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6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22)。

5、2026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第一批次)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第二批次)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已于2026年6月17日实施完毕2025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234.92元/股调整为234.696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7月20日,并同意以234.69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6年7月20日

2、预留授予数量(第二批次):12.00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第二批次):8人

4、预留授予价格:234.696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限制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期限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第二个归属期自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第二批次)及预留授予情况

序号姓名国籍职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获授数量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获授数量占预留授予时股本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核心业务人员(8人)12.0012.00%0.127%
合计12.0012.00%0.12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精智达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第二批次),同意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7月20日,并同意以234.69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第二批次)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于2026年7月20日用该模型对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的12.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457.51元/股(2026年7月20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二批次)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4.0515%、17.0890%(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12个月、24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1449%、1.2691%(分别采用中债国债1年期、2年期到期收益率);

5、股息率:0。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数量(万股)预计摊销的总费用(万元)2026年(万元)2027年(万元)2028年(万元)
12.002,725.37909.941,435.42380.01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和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等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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