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五洲医疗: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 20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宏宇五洲医 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旋智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旋智科技”)全体股东(以下简称 “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旋智科技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 时拟向不超过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 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不需要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公司已在《安徽 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并对 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二)本次交易拟购买旋智科技100%股权,交易对方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 权利,旋智科技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标的公司股权 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等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旋智科技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将合法拥 有标的资产,能实际控制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 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四)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 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且不会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 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 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