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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导读:优优绿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590证券简称:优优绿能公告编号:2026-034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6月16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053,1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642,502.4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8,874,379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公司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或股本结构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分配预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预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预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053,128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7.2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2,053,128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8,874,379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6年7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9*****640柏建国
209*****644邓礼宽
308*****834深圳市优电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8*****732深圳市星耀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8*****675ABBE-mobilityAG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7月16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7月28日。

七、股本变动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量(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24,644,12858.609,857,65134,501,77958.6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409,00041.406,963,60024,372,60041.40
股份总数42,053,128100.0016,821,25158,874,379100.00

注: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58,874,379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9688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本人/本企业拟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应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

3、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

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4、根据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归属/行权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归属/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5、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如下:

(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33,642,502.40元/42,053,128股×10股=8.000000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8000000元;

(2)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股份数量/总股本×10股=16,821,251股/42,053,128股×10股=3.999999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转增股数为0.3999999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8000000)/(1+0.3999999)。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路远望谷射频识别产业园2栋7楼

咨询联系人:蒋春、宣汶佐

咨询电话:0755-27109739

传真电话:0755-27109902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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