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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导读:晶科能源: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118034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9,721,264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9,721,264股已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因本次事项而减少29,721,264股。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上述股份回购已于2023年9月27日实施完毕,基于目前市场情况变化以及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了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9,721,264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202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8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16日和2023年8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5)、《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3-068)。截至2023年9月27日,公司该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721,26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000,000.00万股的比例为

0.3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0.79元/股,最低价格为9.7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300,087,191.0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6)。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具体内容基于目前市场情况变化以及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了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9,721,264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269,412,261股减少至10,239,690,997股,注册资本将由10,269,412,261元减少至10,239,690,997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注销前本次注销股份数量本次注销后
股份数(股)占总股本比例(%)本次注销股份(股)股份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股份-----
无限售股份10,269,412,26110029,721,26410,239,690,997100
股份总数10,269,412,26110029,721,26410,239,690,997100

注:本次注销股份后总股本暂未考虑后续转股影响,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考虑后决定,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注销完成后有利于增加每股收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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