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燕麦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截至授予日,《深圳市燕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的33 名激 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作为上市公司激励 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 年7 月21 日,
以12.9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3 名激励对象授予7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7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