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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风能:关于签订船舶建造合同的自愿性公告

导读:天顺风能:关于签订船舶建造合同的自愿性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船舶建造合同的自愿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期,国际某知名船东下属子公司向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海工板 块全资子公司(简称“公司”)采购2+2 艘113,800DWT(载重吨)原油油轮, 其中2 艘为确定船,另外2 艘为买方选择权船(船东有权在合同签署后30 日内 确定是否以约定价格建造船舶)。合同总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8.74 亿元(按签约 当日汇率折算),其中2 艘确定船的合同总金额折合人民币约9.37 亿元,另外 2 艘选择权船的合同总金额折合人民币约9.37 亿元。每艘船船体总长约248.80 米,型宽约44.00 米,型深约21.50 米,将于2028 年-2029 年分批交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上述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无需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 议。

二、合同主要内容

1、签约对方:根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办法》及双方约定,豁免 披露该船东相关信息,最近三年公司未曾与该船东发生类似交易;

2、合同标的:2+2 艘113,800DWT(载重吨)原油油轮;

3、双方权利义务: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公司负责完成船舶设计、建 造、适航合格后交付船只;

4、合同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8.74 亿元(按签约当日汇率折算);

5、付款节奏:根据履约进度分期付款;

6、交付节奏:2028 年、2029 年分批交付。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原油油轮、FPSO、FSO 同属海洋能源装备,客户群体是全球油气船东、海 外航运资本。本次签约标志着公司的船舶建造能力进一步受到国际客户的认可, 是公司继FPSO、FSO 之后,首次承接的高端海工船舶领域另一主流核心船型,进 一步完善了公司海上风电装备+油气船舶双核心海工业务布局。

2、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公司将根据收入准则确认收入,对当期利润不构成 重大影响(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若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的营业 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中长期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四、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如果遇到航运与船舶市场变化等不可抗力等因素影 响,可能存在合同无法如期履行的风险。

2、上述新签合同数据为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不能以此直接推算公司 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数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动,以上数 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概况。

3、公司业绩情况以最终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07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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