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科伦药业: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21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史瑞文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简历 详见附件),分管公司产业板块,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2 日
附件1:简历
史瑞文先生,1966 年出生,加拿大、美国国籍,英属哥伦比亚大学药学博 士学位。曾在中国医学科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担任助理研究员及副研究员, 并以访问学者身份赴日本熊本大学医学院进行学术访问及研究工作。之后担任美 国Mannkind Corporation 制剂和药物递送科学部研发科学家、Bausch + Lomb Inc. 药物递送系统和制剂开发部高级科学家、ALZA Corporation(强生公司的附属公 司)处方前及早期制剂开发部高级科学家、艾尔建公司(Allergan Inc.)制剂和药物 递送部高级科学家、资深科学家、副总监,以及先声药业集团副总裁。
经核查,史瑞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曾受到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无明确结论 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重要事 项。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