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顺丰控股:关于注销A股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A 股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情况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 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分别于2026 年3 月30 日、2026 年5 月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A 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 案》。公司2025 年第1 期A 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用途从“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截至2026 年7 月21 日, 公司本次A 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回购的160,160,000 股A 股将被注 销,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60,160,0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上述A 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 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 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 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 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6 年7 月22 日起45 日内(工作日9:00-11:30、13:30-18: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一路深投控创智天地大厦B 座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星辰
联系电话:0755-36395338
传真号码:0755- 36646688
电子邮箱:sfir@sf-express.com
4、申报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5、其他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