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金隅冀东:关于不向下修正冀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债券代码:127025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冀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0401
2.债券代码:127025
3.转股价格:12.92 元/股
4.转股期限:2021 年5 月11 日至2026 年11 月4 日
5.2026 年7 月1 日至2026 年7 月21 日,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连续30 个交易日中已有15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已触发“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 正“冀东转债”转股价格;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债券到期日(2026 年11 月4 日),如再次触发“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 提出向下修正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16 号”批准,公司于2020 年11 月 5 日公开发行了2,82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 额282,000.00 万元,期限六年。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1166 号”文同意,公司282,000.00 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 年12 月2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冀
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25”。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11 月11 日)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5 月11 日)起至债券到期日(2026 年11 月4 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冀东转债”初始转股价格 为15.78 元/股。
2021 年4 月20 日,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20 年末总股本1,347,522,914 股为基数, 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5.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 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 (P 1=P 0-D=15.78-0.5=15.28 元 / 股) ,即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5.2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 年6 月2 日(除 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021-054)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 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3461 号)的核准,公司向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65,988,04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78 元,新增股份已于2021 年12 月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 价格,具体调整如下:以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413,653,151 股为计算基准, 计算如下:P0 为调整前转股价15.28 元/股,A 为增发新股价12.78 元/股, k 为增发新股率0.754066(即:1,065,988,043 股/1,413,653,151 股)。 (P 1=(15.28+12.78 ×0.754066) /(1+0.754066)=14.21 元 / 股) 。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2021 年12 月16 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的公告》(2021-15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 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3461 号)的核准,公司向13 名投资者合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178,571,42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20 元,新增股 份已于2022 年1 月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 整如下:以发行前公司总股本2,479,641,399 股为计算基准,计算如下: P0 为调整前转股价14.21 元/股,A 为增发新股价11.20 元/股,k 为增发 新股率0.072015 (即:178,571,428 股/2,479,641,399 股)。P1= ((14.21+11.20 ×0.072015) /(1+0.072015)=14.01 元 / 股) 。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2022 年1 月14 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2022-009)
2022 年4 月19 日,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 数,每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7.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资本。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 "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 (P 1=P 0-D=14.01-0.75=13.26 元 /) 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3.2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 年5 月27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 公告》(2022-033)
2023 年4 月25 日,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 2,658 万股回购股份的股本数为基数,每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5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 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 (P 1=P 0-D=13.26 元 / 股 -0.15 元 / 股 =13.11 元 / 股) ,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13.1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 年5 月31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
效。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3-031)
2025 年4 月29 日,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拟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2,658 万股回购股份为基数,每10 股拟派发现金 红利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 具体调整如下: (P 1=P 0-D=13.11 元 / 股 -0.10 元 / 股 =13.01 元 / 股) ,即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为13.0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 年6 月26 日(除 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025-053)
2026 年4 月29 日,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数为基数,每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 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 关条款,公司调整"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 (P 1=P 0-D=13.01) (元/股 -0.10 元/股 =12.91 元 / 股) ,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2.91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 年5 月29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 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6-036)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回购注销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2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070,300 股,回购价格3.21 元/股。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调 整前转股价P0 为12.91 元/股,本次回购价格A 为3.21 元/股,本次回购 股票数量为2,070,300 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为2,658,217,288 股,则 (k=-2,070,300 / 2,658,217,288=-0.08 %) 。调整后转股价 (P 1=(P 0+A ×k) /) ((1+k)=[12.91+3.21 times(-0.08 %)] /(1-0.08 %)=12.92 元 / 股) (按四舍 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 年7 月20 日生 效。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6-049)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 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 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 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 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 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 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2026 年7 月1 日至2026 年7 月21 日,公司股票在连续30 个交易日 中已有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已触发“冀东转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鉴于公司股价受到宏观环境、市场调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综合考虑 公司基本情况、当前股价、每股净资产、市场环境、证券及国资监管等多 重因素,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冀东转债”转股价格;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债券到期日(2026 年11 月4 日),如再次触 发“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