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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银行: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导读:齐鲁银行: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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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1665证券简称:齐鲁银行公告编号:

2026-022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

2026年

日?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

2026年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0817号总行大厦四楼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

日至2026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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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郑祖刚为执行董事
1.02选举胡金良为执行董事
1.03选举吴睿智为非执行董事
1.04选举布若非(MichaelCharlesBlomfield)为非执行董事
1.05选举郝艳艳为非执行董事
1.06选举赵治国为非执行董事
1.07选举宋锋为非执行董事
1.08选举陈育能为非执行董事
累积投票议案
2.00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5)人
2.01选举董彦岭为独立董事
2.02选举张骅月为独立董事
2.03选举邵瑞庆为独立董事
2.04选举周黎明为独立董事
2.05选举陈进为独立董事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续披露的股东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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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4。

(七)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公司授信逾期的股东及质押公司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公司股权50%的股东,其表决权将相应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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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1665齐鲁银行2026/7/31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持股凭证;

)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股东可以邮寄、传真及现场方式登记。股东应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寄、传真登记的在正式参会时提交上述资料原本。

(二)登记时间2026年

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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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0817号双金大厦B座齐鲁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登记方式联系人:邱女士联系电话:0531-86075850传真:0531-81915514电子邮箱:ir@qlbchina.com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0817号双金大厦B座齐鲁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50014

(二)会议费用情况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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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授权委托书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00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郑祖刚为执行董事
1.02选举胡金良为执行董事
1.03选举吴睿智为非执行董事
1.04选举布若非(MichaelCharlesBlomfield)为非执行董事
1.05选举郝艳艳为非执行董事
1.06选举赵治国为非执行董事
1.07选举宋锋为非执行董事
1.08选举陈育能为非执行董事

序号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2.00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董彦岭为独立董事
2.02选举张骅月为独立董事
2.03选举邵瑞庆为独立董事
2.04选举周黎明为独立董事
2.05选举陈进为独立董事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会议程的临时提案行使表决权时:

□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应行使表决权:□同意□反对□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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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当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当在授权委托书中填写“投票数”,具体说明详见附件4。

2、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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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证明,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公司委派其全权代表本公司出席2026年8月7日在济南召开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特此确认。

股东名称:(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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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或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将按时出席2026年8月7日(星期五)15:00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0817号总行大厦四楼一会议室召开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特此书面告知贵行。

本人(或本公司)证券账号:

本人(或本公司)持股数:

本人(或受托人)联系电话:

股东:

(法人股东注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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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本次股东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进行编号。股东应当针对该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5名,则该股东对于独立董事选举议案组,拥有5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股东对独立董事议案组候选人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就该议案组拥有的选举票数时,该股东对该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股东对独立董事议案组候选人所投选举票数少于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但差额部分视为其放弃表决权。

四、示例: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应选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5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2.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2.01例:陈××
2.02例:赵××
2.03例:蒋××
2.04例:宋××
2.05例:张××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有表决权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2.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2.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票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方式…
2.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例:陈××500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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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例:赵××010050
2.03例:蒋××0100200
2.04例:宋××0100100
2.05例:张××010050

五、如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以书面委托方式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在对累积投票议案投票时,仍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在“投票数”一列中打“√”而未填写投票数,该股东投票视为有效,获得“√”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将获得与该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相同的票数(假设该股东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股,则每位获得“√”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获得

股投票数);未获得“√”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票。如股东在表决中同时使用“√”及投票数的组合,则该股东对该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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