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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龙微纳:“建龙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建龙微纳:“建龙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龙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根据《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龙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26年7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参加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共2人,代表本期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数量为20张,占债权登记日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总数的0.0003%。

(二)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建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说明书》及《会议规则》的规定。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7人,副董事长李怡成先生因公出差请假;2.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3.其他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张)比例(%)票数(张)比例(%)票数(张)比例(%)
20100.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培元、常潇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建龙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

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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