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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迪科技: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导读:智迪科技: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6月16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3.5元(含税),预计共派送现金28,000,000元;每10股送红股3股(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送红股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04,000,000股(最终总股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2.自上述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化时,则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在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派3.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8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4,00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股于2026年7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3*****604谢伟明
203*****131黎柏松
308*****919珠海市智控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408*****799珠海市玖润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7月20日至登记日:2026年7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7月28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量(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5,640,00044.55%10,692,00046,332,00044.55%
高管锁定股35,640,00044.55%10,692,00046,332,00044.5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4,360,00055.45%13,308,00057,668,00055.45%
三、总股本80,000,000100.00%24,000,000104,000,000100.00%

注:上表数据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办理股份登记结果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股后,按新股本104,000,000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1.02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九、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金园一路8号

咨询电话:

0756-3393558

传真电话:

0756-3393338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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