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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源电气: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导读:唐源电气: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7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为:以现有总股本 143,849,0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30元(含税),预计合计 派发现金红利18,700,377.4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 配;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 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 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 润分配预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3,849,057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7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8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7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94 成都唐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 08*****195 成都金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7月17日至登记日:2026年7月 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 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9号

咨询联系人:陈玺

咨询电话:028-85003300

传真:028-61511663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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