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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股份:关于“龙建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导读:龙建股份:关于“龙建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债券代码:110100

债券简称:龙建转债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建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价格:4.59 元/股

?“龙建转债”转股期起止日期:2026 年7 月28 日至2032 年1 月21 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龙 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1496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龙 建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 人民币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0 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34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6 年2 月1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债券代码“110100”,债券简称“龙建转债”。

根据公司《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 “龙建转债”自2026 年7 月28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龙建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100,000.00 万元

(二)票面金额:100 元/张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0.10%、第二年0.30%、第三年0.60%、 第四年1.0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

(四)债券期限:6 年,自2026 年1 月22 日起,至2032 年1 月21 日止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2026 年7 月28 日至2032 年1 月21 日

(六)转股价格:4.59 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 户证券公司。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龙建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 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 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 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 转股时不足转换1 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 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资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 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 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 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6 年7 月28 日至2032 年1 月21 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龙建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 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 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无限售条件可转债转股新增股 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 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龙建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 债发行首日,即2026 年1 月22 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 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1.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4.63 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最新转股价格为人民币4.59 元/股。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和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 当公司出现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 生变化或派送现金股利时,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 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P 1=P 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P 1=(P 0+A+A × k) /(1+k);]

[两项同时进行: P 1=(P 0+A+A × k) /(1+n+k);]

(P 1=P 0-D) (P 1=(P 0-D+A ×k) /(1+n+k))

以上公式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 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依次进行 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 股价格调整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 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 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 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

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 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 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订。

(三)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和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 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 股 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 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 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 股时期(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 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 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龙建转债”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26 年1 月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建路桥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其

摘要。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1-82281430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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