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深圳新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 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行权的6 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已达 到,6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为A,满足全部行权条件。综上,公司设 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一个行 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50%,即公司6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 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0.00 万份。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 法、有效,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可行权的情形,本次行权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7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