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索辰科技: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07证券简称:索辰科技公告编号:2026-044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
23.6219万股?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69.3511万股的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910.8784万股的
0.778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55.480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910.8784万股的
0.6226%,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00%;预
留13.870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910.8784万股的
0.1557%,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00%。
、授予价格(调整后):
39.02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85人,预留授予7人;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部分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归属安排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业绩考核年度与各考核年度的考核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考核目标(A) |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5年 |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且2025年度物理AI产品收入达到3000万元 |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且2025年度物理AI产品收入达到2000万元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6年 |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2025-2026年度物理AI产品收入达5000万元 |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6%;2025-2026年度物理AI产品收入达4000万元 |
考核完成情况
| 考核完成情况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 A≥Am | X=100% |
| An≤A<Am | X=80% |
| A<An | X=0% |
归属期
|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考核目标(A) |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6年 |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2025-2026年度物理AI产品收入达5000万元 |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6%;2025-2026年度物理AI产品收入达4000万元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7年 |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 |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
若公司当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类,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
| 2025-2027年度物理AI产品收入达8000万元 | 2025-2027年度物理AI产品收入达7000万元 |
考核完成情况
| 考核完成情况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 A≥Am | X=100% |
| An≤A<Am | X=80% |
| A<An | X=0% |
考核评级
| 考核评级 | A | B | C | D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 100% | 80% | 0% | |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025年
月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玉萍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年7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7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5年
月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3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将授予价格由39.35元/股调整为39.16元/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8,4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6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将授予价格由
39.16元/股调整为
39.02元/股。
8、202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作废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同意公司作废部分不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四)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 授予批次 |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调整后) | 授予数量 | 授予人数 |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
| 首次授予 | 2025年7月21日 | 39.02元/股 | 55.4809万股 | 85 | 13.8702万股 |
| 预留授予 | 2026年3月4日 | 39.02元/股 | 0.8400万股 | 7 | 13.0302万股 |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7月21日,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7月21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应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6]6773号):公司2025年经审计营业收入为465,808,815.32元,相比于公司2024年经审计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2.97%,且2025年度物理AI产品收入达到5,815.89万元,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达100%。 | ||||||||||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 63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A或B,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1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C,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80%;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D,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 |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三、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5年7月21日
(二)归属数量:
236,219股
(三)归属人数:74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39.02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六)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调整后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调整后可归属数量(万股) |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
| 吴味子 | 中国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1.3646 | 0.6823 | 50.00% |
| 王瑞洁 | 中国 |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 2.7056 | 1.3528 | 50.00% |
| 张志刚 | 中国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2.1660 | 1.0830 | 50.00% |
| 朱炼华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2.7136 | 1.3568 | 50.00% |
| 杨华宇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1.0948 | 0.5474 | 50.00%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 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员工(共70人) | 39.8995 | 18.5996 | 46.62% | ||
| 合计 | 49.9441 | 23.6219 | 47.30% |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外籍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于2026年5月23日披露《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关于部分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选举/聘任吴味子女士为董事、董事会秘书,选举王瑞洁女士为董事,调整朱炼华、杨华宇为核心技术人员。
4、上述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绩效评分为“D”,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股;
5、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激励对象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公司本次调整授予价格、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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