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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关于由总经理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导读:财通证券:关于由总经理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由总经理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财务总监周瀛女士根据组织安 排,因工作调整已经辞职离任,详见公司于2026 年7 月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刊登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为确保公司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6 年7 月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 议由总经理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同意在新财务总监到任前,由公司总 经理应朝晖先生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职责,时间不超过6 个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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