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智明达: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 个交 易日内(2026 年7 月17 日、2026 年7 月20 日、2026 年7 月21 日)收盘价格 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书面询证,截至 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26 年7 月17 日、2026 年7 月20 日、2026 年7 月 21 日连续3 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1、除公司2026 年7 月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成都智明达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要事项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中提及的事项
外,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第二部分第1 点所述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 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披露 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