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恩捷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2026 年7 月22 日上午10:00 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 先 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7 月2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通知全体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关于通知时间的要求。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董事翟俊、独立董事李哲、 独立董事潘思明、独立董事张菁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恩捷 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 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基础上,公司计划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 万元且不超 过人民币2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公开的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 制定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方案逐项表决如下:
1、股份回购的目的
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
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基础上,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公开的集中 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其他条件。
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公开的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3.00 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 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在回 购实施期间结合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 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 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93.00 元/股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至上 限为:1,075,269 股至2,150,537 股;占公司2026 年7 月22 日总股本比例下限至上
限为0.11%至0.2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可能存在实际回购股份数量超过前述预估股份数量上限的情形。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 日起6 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 实施。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即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即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2)如实际使用资金总额达到回购股份金额下限,董事会可以决定提前结 束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于董事会决 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2-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 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最长期限,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7、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公司 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 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开立、处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 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不低于最低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7)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需的事项。
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回购价格不超过93.00 元/股(含)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2 号)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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