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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富技术: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锦富技术: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会议”)会议通知于2026 年7 月7 日以 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07 月22 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07 月2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7 月22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 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江浦路39 号。

5、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顾清先生主持。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3 人,代表股 份119,762,7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188%;其中中小股东222 人,代表股 份11,644,1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63%。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8,134,3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237%。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628,4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51%。

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及所审议事项之内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 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嘉兴磐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541,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52%; 反对2,045,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6%;弃权 17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4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22,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9233%;反对2,045,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7.5635%;弃权17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3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王勤律师、周婧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发 表如下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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