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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百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导读:容百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88005公司简称:容百科技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

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容百科技688005/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姓名黄英俊
电话0574-62730998
办公地址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东路39号
电子信箱ir@ronbaymat.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26,326,190,434.8222,967,962,917.0114.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773,133,950.187,994,815,939.71-2.77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8,721,030,988.216,248,421,040.7039.57
利润总额160,440,019.31-22,669,927.24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398,350.15-68,394,623.37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1,668,577.61-79,305,268.23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2,494,495.30891,583,563.30-119.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9-0.81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6-0.10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6-0.10不适用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403.50减少1.10个百分点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0,12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上海容百新能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其他26.89192,210,000000
北京容百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9120,797,122000
谢瑞涵境内自然人2.2616,128,813000
北京容百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8313,112,000000
北京容百新能源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7212,278,04700冻结2,747,324
遵义容百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他1.5611,141,177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399,953,862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158,197,200000
共青城容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148,141,645000
天津世纪金沙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0.634,496,047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海容百新能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容百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容百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容百新能源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遵义容百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白厚善控制,并且白厚善是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容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之一。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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