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安凯微: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安凯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着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审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核了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并出具如 下审查意见:
经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NORMAN SHENGFA HU(胡胜 发)先生、薛广平先生、苏东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荟女士、薛军先生、王有 柱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上述候选人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36 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 个月内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 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等要求。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7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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