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信通:亿阳信通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ST 信通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 年7 月20 日、 7 月21 日、7 月22 日连续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因为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亿 阳集团”)违规担保承担赔偿责任,被执行资产余额11,042.73 万元。此前大连 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升集团”)承诺自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以现金方式全额清偿。截至本公告日,前述资金尚未清偿。亿 阳集团及和升集团已于2026 年5 月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 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证监局”)《关于对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和升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6 号)(以下简称《责 令改正措施》),要求在收到《责令改正措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偿还上述占用资 金。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以往违规担保案件中的安徽华地恒基房地产有限公司案、德润融资租赁 (深圳)有限公司案已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涉案本金合计为28,256 万元。该 事项可能会对公司损益产生一定负面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 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 股股票(证券代码:600289,证券简称:ST 信通)于2026 年7 月 20 日、7 月21 日、7 月22 日连续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核实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已于2026 年4 月28 日披露《亿阳信通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5,854.58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984.94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4,952.19 万元。
经向管理层核实及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 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日常 经营各项活动正常,项目运营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大连万怡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间接控股股东”或“万怡投资”)及实际控制人王文锋先生书面征询核 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 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可能对公司股价形成重大影响的 敏感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及核实,未发现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 回应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和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此前曾披露临海市人民法院将在3 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合计出售其已 冻结的万怡投资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23 日披 露的2026-048 号公告。经公司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怡投资持有公司股
份已被临海市人民法院强制卖出(即被动减持)140.23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 的4.22%,占公司总股本的0.22%。除前述被动减持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其 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6 年7 月20 日、7 月21 日、7 月22 日连续3 个交易日内日 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已于2026 年4 月28 日披露《亿阳信通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5,854.58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984.94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4,952.19 万元。
(三)违规担保事项尚未完全解决的风险
公司因为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违规担保承担赔偿责任,被执行资产余额 11,042.73 万元。此前和升集团承诺自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90 个自然日内,以现 金方式全额清偿。截至本公告日,前述资金尚未清偿。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及和升 集团已于2026 年5 月11 日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要求在收到《责 令改正措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偿还上述占用资金。
此外,以往违规担保案件中的安徽华地恒基房地产有限公司案、德润融资租 赁(深圳)有限公司案已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涉案本金合计为28,256 万元。 该事项可能会对公司损益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公司将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大股东股份质押及冻结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万怡投资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239,417,0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94%,其中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 份239,276,146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42%,占公司总股本的37.92%; 被冻结或轮候冻结持有公司股份218,171,183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1.13%,占公司总股本的34.57%。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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