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和远气体: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7 月22 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7 月2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7 月22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涛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06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6,165,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10,625,000股的45.657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70,605,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625,000股的 33.5218%。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625,000股的 0.289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9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合计为25,560,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625,000股的12.1355%。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9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7,454,6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625,000股的 3.5393%。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9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合计为8,064,6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625,000股的3.8289%。
4、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6,039,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85%;反对10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1%;
弃权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045,0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60%;反对114,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59%; 弃权28,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21,9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8.2296%;反对114,4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1.4194%;弃权28,3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51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杨涛、关联股东杨峰、关联股东杨勇发、关联股东冯杰、关联股东 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数86,977,853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5%。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左可波、胡阳春雪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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