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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检科技: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导读:联检科技: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 年7 月22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剑峰先生《关于提议联检(江苏)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

提议人周剑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剑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76,7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4%;通过苏州奔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59,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8%。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受资本市场波动等诸多因素影响,近期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下跌,连续20 个 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超过20%。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和基本面的判断,为维护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 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内在价值,经综合考虑 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提议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

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2026 年6 月25 日至2026 年7 月22 日) 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超过20%,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第二条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回购公司股份的条件之“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 计达到百分之二十”。本次提议日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 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 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 个月。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周剑峰先生在提议前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周剑峰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 持公司股份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 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周剑峰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本次审 议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 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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