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龙大: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26证券简称:ST龙大公告编号:2026-138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与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07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公开发行了总额为9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950万张,期限为6年。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14,000,000.00元(不含税),公司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936,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7日到账。扣除承销、保荐佣金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等发行费用14,216,981.13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35,783,018.87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280003号)。扣除保荐承销费包含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40,000.00元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34,943,018.87元。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安丘市石埠子镇新建年出栏50万头商品猪项目 | 66,500.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28,500.00 |
| 合计 | 95,000.00 | |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
月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
号文《关于核准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298,781,574股,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76,029,40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16元,均为现金认购,共计人民币620,399,977.44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9,613,574.5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0,786,402.87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
月
日到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2800002号)。上述募集资金投资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66万头养殖项目 | 42,466.64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8,612.00 |
| 合计 | 61,078.64 | |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可转换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38,000.00万元,该笔资金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河南龙大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曾用名,现已更名为“河南龙大龙牧肉食品有限公司”)、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潍坊振祥食品有限公司、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的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截至2026年7月1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 单位名称 | 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余额(元) | 状态 |
| 安丘龙大养殖有限公司 | 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28010100100140800 | 4,955.52 | 正常 |
| 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 638900511010006 | 8,415.91 | 正常 |
| 河南龙大龙牧肉食品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县大成支行 | 16684801040013249 | 255.66 | 正常 |
| 潍坊振祥食品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龙旺庄支行 | 15355901040011223 | 427.46 | 正常 |
| 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关支行 | 15356501040012079 | 3,153.60 | 正常 |
| 合计 | 17,208.15 | - | ||
截至2026年7月10日,公司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376,956,595.52元(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27,718,179.24元,自有资金补投入0.00元,并扣除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3,041.95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7,208.15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76,939,387.37元。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7,300.00万元。该笔资金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河南龙大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曾用名,现已更名为“河南龙大龙牧肉食品有限公司”)、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潍坊振祥食品有限公司、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截至2026年7月1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余额 | 状态 |
|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 | 1606021229200136280 | 57,315.25 | 正常 |
| 山东龙大美食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 37050166607000001318 | 41,116.93 | 正常 |
| 单位名称 | 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余额 | 状态 |
| 股份有限公司 | 限公司莱阳支行 | |||
| 黑龙江龙大养殖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 | 37050166607000001344 | 9,086.55 | 正常 |
| 莱阳龙大养殖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 | 1606025819200050630 | 2,805.50 | 正常 |
| 莱州龙大养殖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市支行 | 15357101040002862 | 999,415.33 | 冻结注 |
| 莱州龙大养殖有限公司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86622001101421006459 | 26,654.56 | 冻结注 |
| 合计 | 1,136,394.12 | - | ||
注:因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原告张铎译将莱州龙大养殖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并进行了保全,募集资金账户冻结102.61万元。
截至2026年
月
日,公司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66,488,995.85元(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163,437.26元,自有资金补投入266,514.08元,并扣除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25,022.91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136,394.12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65,352,601.73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一)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2026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1 | 安丘市石埠子镇新建年出栏50万头商品猪项目 | 66,500.00 | 30,070.16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28,500.00 | 28,500.00 |
| 合计 | 95,000.00 | 58,570.16 | |
截至2026年7月1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丘市石埠子镇新建年出栏50万头商品猪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070.1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7,695.66万元,包括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72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7,693.94万元。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6年7月1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1 | 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66万头养殖项目 | 42,466.64 | 35,833.16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8,612.00 | 18,612.00 |
| 合计 | 61,078.64 | 54,445.16 | |
截至2026年7月1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66万头养殖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833.1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648.90万元,包括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13.64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6,535.26万元。
四、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情况和终止原因
(一)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1、安丘市石埠子镇新建年出栏50万头商品猪项目
项目地位于山东省潍坊安丘市,项目总占地1,020.00亩,其中西刘庄子村西
502.00亩、晏峪村北518.00亩,包括48座现代标准化猪舍,4座隔离舍,8座后备舍及综合楼、饲料库、锅炉房、水塔、消毒通道、污水处理区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出栏商品猪约50万头。截至2026年7月10日,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070.16万元,余额37,695.66万元。
2、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66万头养殖项目
项目地位于山东省,由莱阳龙大新建年出栏33万头商品猪项目、莱州龙大新建年出栏33万头商品猪项目两个子项目构成。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出栏商品猪约66万头,其中,莱州龙大新建年出栏33万头商品猪项目、莱阳龙大新建年出栏33万头商品猪项目分别年出栏商品猪约33万头。截至2026年7月10日,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35,833.1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6,648.90万元。
(二)拟终止本募投项目的原因
“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66万头养殖项目”截至2024年末工程已全部完工并
转固,截至目前仅剩余生物性资产及少量配套设施未投入;“安丘市石埠子镇新建年出栏50万头商品猪项目”截至2024年末已部分完工并转固,截至目前尚剩余部分工程、生物性资产和配套设施未投入。受行业周期的影响,2021年以来生猪价格持续低位运行,长期在饲养成本线附近波动,除2022年下半年出现阶段性反弹以外,生猪养殖行业整体面临较大经营压力。受此影响,2021年以来公司经营业绩下降明显,部分年度出现亏损,经营性现金流整体偏紧,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实际和行业进入产能深度重整的事实情况,收缩产能扩张步伐,将经营重心转移至保障经营现金流安全和促进已投产猪场提质增效的目标上。公司综合考虑自身财务状况、行业周期和市场环境、生物疫病防控等因素,基于审慎经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考量,合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终止,并将上述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五、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后续安排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443,445,591.37元(截至2026年7月10日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以及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前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毛猪采购款、熟食货款,目前公司流动性紧张,现有货币资金无法覆盖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鉴于上述情况并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周转,公司拟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尚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直接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账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六、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公司整体规划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发展,
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2026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审慎做出的合理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与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是公司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市场环境等做出的决策,不影响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3.16、6.3.17条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在2025年8月1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鉴于公司流动性紧张,保荐人前期已多次口头及书面提醒公司做好相关资金
安排,务必确保按期足额归还临时补流募集资金。公司前期已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基于公司目前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被司法冻结,对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的募集资金,保荐人无法判断募集资金账户何时解冻,对该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及可实现性无法做出判断。
此外,保荐人提请公司及相关投资者关注经营风险与投资风险。为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保荐人建议公司及管理层做好本次事项相关执行与信息披露等后续工作。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八、备案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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