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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三木:关于部分债务逾期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导读:ST三木:关于部分债务逾期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债务逾期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出现部分债务逾期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部分债务逾期支付尚未达到15个交易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务逾期基本情况

(一)平安银行债务逾期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9),涉及以下担保事项: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武夷山三木自驾游营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夷山自驾游营地”)提供保证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胶东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胶东新城”)以名下商业房地产提供抵押保证担保。

近日,公司及武夷山自驾游营地、青岛胶东新城分别收到平安银行福州分行发来的《逾期授信(催收)通知书》《授信利息催收通知书》,根据公司与平安银行福州分行于2025年7月10日签订的授信合同,平安银行福州分行已发放授信金额4,500万元,期限12个月。依据相关合同,公司应在2026年7月18日归还授信4,500万元及支付利息778,750元。截至本通知书发出之日,公司尚未归还上述贷款本金及利息,已造成授信逾期。依据相关法律和合同规定,平安银行福州分行通知公司立即归还上述已到期授信4,500万元,以及相关的利息、罚息和费用;通知担保人武夷山自驾游营地、青岛胶东新城履行担保责任,立即组织资金履行代偿义务。

(二)厦门国际银行债务逾期情况

公司上游供应商为开展保理融资,将其对公司的应收账款转让予厦门国际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且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已向公司发送应收账款转让通知。近日,公司收到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发来的《应收账款逾期催收函》,保理业务所涉应收账款已到期,要求公司尽快履行付款义务。

具体应收账款债权如下:

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编号应收账款(元)到期日
TAN1947957169720324098TAN194795953247819366512,153,000.002026年7月3日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偿还上述相关借款、利息以及应付货款等,公司子公司担保的相关债务已逾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自2026年7月18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部分债务逾期支付尚未达到15个交易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可能会面临支付罚息、违约金等情况,同时子公司为公司上述信贷业务提供保证及抵押担保,可能导致子公司代为清偿相关债务。上述逾期担保债务的本金及利息4,577.88万元,逾期的应付货款为1,215.30万元,上述逾期债务合计5,793.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02%。

目前,公司正在采取措施,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尽快完成上述债务的清偿义务,并将对上述借款、货款支付事宜及时跟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6年7月2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950万元;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37,820万元;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86,728万元;公司上述三项担保合计金额为433,4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93.02%。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逾期担保金额(本金及利息)为26,153.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6.77%,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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