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三孚新科: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21 日以电子通讯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6 年7 月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于会上做出相关说明。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 际出席董事9 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上官文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三孚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更好地推进“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以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 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3,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3.00 元/股,回购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董事会同意授 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董事会同意《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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