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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股份: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暨聘任副总裁的公告

导读:永利股份: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暨聘任副总裁的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暨聘任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永利股 份”)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于成磊先生 提交的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报告。因工作岗位调整,于成磊先生辞去公司 董事会秘书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职务。

于成磊先生的董事会秘书职务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成磊先生的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 生效,其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成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在股份持有及变动方面,于成磊先生继续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于成磊先生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已顺利交接,其任职变动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 和公司的正常运行。于成磊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 司董事会对于成磊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董事会所作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情况

2026 年7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

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俞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俞 晨先生担任副总裁期间不分管公司经营业务。俞晨先生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俞晨先生具备五年以上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从业经验,对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合规运营等资本市场规则有着深刻的理解,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

鉴于俞晨先生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证明,在其 取得培训证明之前将由公司董事长史佩浩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俞晨先生已 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承诺将积极参 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待取得培训证明后正式履职。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59884061

传真号码:021-59884157

电子邮箱:ir@yonglibelt.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崧复路1598 号

邮政编码:201706

特此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22 日

附件:俞晨先生简历

俞晨先生,199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保荐代表人、香港证券及期货业务持牌代 表。2018 年8 月至2023 年3 月,就职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历任投资银行业务高级经理、副总裁;2023 年3 月至2026 年7 月,就职于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副总裁;2026 年7 月 加入本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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